糊名法创立于唐朝武则天即位初年,科举考试中,为公平起见,把名字给盖起来改卷,称为糊名法。但当时并没有在科举考试中普遍使用。

历史

糊名在宋代常称为“弥封”,就是要把试卷卷首的考生姓名、籍贯和初定等第都要封住或者裁去,以防评卷官徇私作弊。992年(宋太宗淳化三年),将作监丞莆田陈靖上疏,建议在科举考试中使用糊名办法,得到宋太宗的采纳。

糊名是什么时候发明的

1008年(真宗大中祥符元年),糊名法在省试中开始实行。采用糊名法以后宋真宗高兴地对宰臣王旦等说:“今岁举人颇以糊名考校为惧,然有艺者皆喜于尽公。”

作用

糊名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客观评卷、公正选拔人才。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中说:“本朝进士,初亦如后制,兼采时望。真宗时,周安惠公起,始建糊名法,一切以程文为去留。”但因为不再考虑考生平时的真实水平和道德表现,只重考试成绩不重品行,导致进士及第者也不一定是众望所归者的弊端。但是,从科举制度保证公正性的角度而言,糊名的优点是明显大于其局限性的。

故事

北宋国子监学生郑獬的遭遇就与糊名直接相关。郑獬曾求学于湖南湘阴县的笙竹书院,后来成为国子监生。据沈括的《梦溪笔谈》卷九记载,国子监选拔考生时,郑獬的成绩只排在第五位,心高气傲的他十分不满意自己的名次。按惯例,被录取的考生要向国子监祭酒写信表示感谢。

而郑獬则在写给国子监祭酒的信中大发牢骚,宣称自己“李广事业,自谓无双;杜牧文章,止得第五”,并将国子监祭酒比作劣等的驽马、挡路的顽石,而将自己比作千里马、巨鳌。国子监祭酒看了以后,暴跳如雷,恨得咬牙切齿。郑獬殿试时,考官恰恰就是那位国子监祭酒。

这位考官发誓一定要让他落榜,因此他特地在众多的试卷中找到一份文笔极像郑獬的卷子,毫不犹豫地将这份试卷淘汰掉。但是阅卷完毕拆封以后,这位主考官发现被淘汰的试卷根本不是郑獬的,而郑獬则高中状元。糊名制度的实施是郑獬能逃脱国子监祭酒报复的关键,这也说明糊名是使科举制度走向公正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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