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不能经商这项规定对大多数人来说想必不会感到陌生,不过这一规定并非现代社会的新产物,而是在中国延续了长达两千多年。那么为什么古代官员不能经商呢?
有人认为,古代将天下万民分成四类,即“士农工商”。官员处于士大夫阶层,是四民中的最高层,而商人处于四民中的最底层。士大夫们不屑与商人为伍,所以不会降尊纡贵去从事大家都看不起的商业活动。这个观点虽然看起来颇有道理,但却经不起推敲。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士大夫们再怎么清高,也不会和钱过不去。
况且历史上也出现过一些大名鼎鼎的儒商,如子贡、范蠡、白圭等。这些人都是士大夫中的精英,同时也称得上是商业巨子。那么既然合法经商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为什么从春秋战国以后,中国历史上就很少听说官员经商的事情呢?答案是规定不允许。《资治通鉴》中引用了一段董仲舒给汉武帝的上书,里面就很好解释了为什么官员不能经商这件事。
《资治通鉴·卷第十七·汉纪九》中写道:“夫天亦有所分予:予之齿者去其角,傅其翼者两其足,是所受大者不得取小也。古之所予禄者,不食于力,不动于末,是亦受大者不得取小,与天同意者也。夫已受大,又取小,天不能足,而况人虖!”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上天给予万物的恩赐都是有所分配的。给予利齿的动物不再长犄角,给予翅膀的动物只会有双足,这是因为给了大利所以就不再授予小利。古代那些吃朝廷俸禄的官员不能靠卖力气谋食,不能通过经商谋利,这也是获大利而不得再取小利,这便是天道。如果一个人既要获大利又要取小利,那就是上天都无法满足他的贪欲,更何况人呢?用现代通俗点的说法来解释《资治通鉴》中的这段话就是留口饭给别人吃,不要把所有便宜都给占尽了。
那么古代官员经商会带来什么危害呢?《资治通鉴》在上述内容之后也给出了答案:“此民之所以嚣嚣苦不足也。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因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下,民安能如之哉!民日削月朘,浸以大穷。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民不乐生,安能避罪!此刑罚之所以蕃而奸邪不可胜者也。”
这段话的意思是:这正是百姓叹息苦难的原因。官员们身居高位,一面拿着朝廷丰厚的俸禄,一面利用手头的权力与民争利,寻常百姓又哪是他们的对手呢!百姓们长期受盘剥,陷入穷困潦倒的境地。最后就是富人奢侈无度,穷人穷急愁苦。百姓无以为生,自然就会铤而走险触犯法律,这正是刑罚繁多却无法制止犯罪的原因。
因此,我们在史书中很少看到古代官员经商的事情,并非古人不爱财,而是历代朝廷考虑到社会稳定等因素,禁止官员从事商业活动。此外,古代不断贬低商人的地位在某种程度上也遏制了部分官员的侥幸心理,毕竟当所有士大夫都形成了经商可耻的观念后,谁要再去触碰这条红线,那就不仅仅违反了国家的法纪,同时也会受到士林圈子的排斥,高昂的代价足以使大多数古代官员对经商望而却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