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时期,税收一直是各朝各代的经济命脉,其中最为重要的便是在现代中国已经免除了的农业税,这个农业税一开始是直接征收粮食,一直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明朝时期才实行了货币化纳税。
除了朝廷征收的正税以外,也会出现一些其他的税项,通常税项的多少和国家的整体实力成反比。例如个别贪官污吏巧立名目设置各种苛捐杂税,搜刮明脂民膏中饱私囊,只顾自己利益完全不顾百姓的死活。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盘点下,中国历史上一些比较奇葩的苛捐杂税:
1、饮水税
周厉王姬胡是古代西周的第十位君主,为人不仅暴虐成性、奢侈专横,而且贪图财利。周厉王登基之后为了敛财以供自己享乐,花尽心思巧立各种赋税,只为了榨取百姓手中的财务,其中就有一项奇葩的赋税:下令所有平民百姓喝水也必须交税,如果不交税,就不让人喝水,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要老百姓的命了。
周厉王的残暴统治,终于激怒了百姓,各地的百姓不约而同的反叛周厉王,周厉王慌乱之中逃出来皇城,后来一直也不敢回到自己的都城内,克死在了异乡。
2、剩女税
前面的喝水岁,是统治者为了汲取钱财巧立的名目,而说起剩女税虽然也十分奇葩,但确实一项为社会进步而设立的赋税,这项税目是是汉朝立国之处设立的,因为刚经历过过秦末的动荡年代,社会生产力严重不足,这个时候汉朝为了恢复社会生产力,于是鼓励生育人口,于是颁布了这项“剩女税”。
据《汉书·惠帝纪》记载:汉惠帝刘盈下发诏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而这句话的意思是,年龄在十五岁至三十岁之间的适婚女子,如果不嫁人的话,就要缴纳罚款,罚款的数目是五人份的正税。
在这项诏令的推动下,汉初的人口得到了快速的提高,劳动力的提升也推动了经济的繁荣。
3、穿鞋捐、赤脚捐。
在清朝的时候,有个贪官为了搜刮钱财,想尽了各种办法,最终把主意打到了进城做生意的人身上,而这时候的老百姓们平常穿的最多的是草鞋,于是这个贪官就想出了一个办法:规定所有穿着草鞋进城做生意的人,必须捐钱才能进城。
也真难为他能想出这么“奇葩”的规定了,而部分百姓灵机一动想出了办法,你既然收穿鞋捐,那我进城的时候不穿鞋总可以了吧?事实证明贪官污吏是没有廉耻之心的,很快新的规定出来了:光着脚进城也要捐钱,不捐的话同样不得进城。
4、打门捐
以上几种奇葩的苛捐杂税,和这个打门捐比起来,还至少是有一块遮羞布了。这个所谓的打门捐厚颜无耻到了什么地步呢?直接排人的去平民百姓家里,到了以后直接破门而入,伸手便管百姓要钱,也不管百姓家里情况,要是你不捐钱,那么一顿暴打是少不了的了,这个叫做打门捐。
5、晒太阳税
在民国时期的山西,有一个军阀十分贪财,每日为了钱财让手下的军官们想尽办法为他搞钱,手底下的军官们也只得听命,挖空心思的想尽办法为他搜刮百姓钱财。
有一次他手下的一名军官在街上闲逛时,正想着怎么为军阀搞钱交差时,看到了一群百姓在晒太阳,于是灵机一动带人走上前去,掏出枪指着这群百姓说:“没有我们的允许,你们怎么可以晒太阳?今天我们要征收晒太阳税,交了钱你们才可以晒。”,穷苦百姓们怎么敢和这些军阀对抗,无奈之下也只得交了钱了事。
古代这大部分的奇葩苛捐杂税,都是执政者压榨百姓的工具,只为了满足统治者的一己之私。而生活在现在的我们无疑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