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号,明世宗嘉靖三十七年明世宗 嘉靖三十七年; 日本 正亲町天皇 弘治四年, 永禄元年世纪:16世纪年代:1550年代年份:1558年传统纪年: 年号:明世宗 嘉靖三十七年; 日本正亲町天皇弘治四年, 永禄元年戊午年(马年)
中文名
1558年
农历
戊午年
生肖年
马年
年号
明世宗嘉靖三十七年

1558年年号

明世宗嘉靖三十七年;日本正亲町天皇弘治四年,永禄元年

公元1558年历史年表 公元1558年历史大事 公元1558年大事记 同期作品

世纪:16世纪

年代:1550年代

年份:1558年

传统纪年: 年号:明世宗嘉靖三十七年;日本正亲町天皇弘治四年,永禄元年

戊午年(马年)

1558年大事记

知县胡应鸣主修第一部《新城县志》。

1月7日——法国从英国手中夺取了加来,英国最后一个位于欧洲大陆的城市

6月——浙江义乌与永康的农民因采矿纠纷在八宝山爆发了平民械斗,历时4个月,参与者上万,死伤过千

11月17日--英国伊丽莎白一世登基。

1558年外国逝世

7月19日——英国玛丽一世逝世,英国天主教统治结束

9月21日——查理五世 (神圣罗马帝国),西班牙国王、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西西里国王、那不勒斯国王 (1500年出生)

卡洛斯一世 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称号:查理五世,即位前通称奥地利的查理(1500年2月24日-1558年9月21日),是西班牙国王(1516年—1556年在位),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519年—1556年在位),西西里国王(1516年—1556年),那不勒斯国王(1516年—1556年),低地国家至高无上的君主。在欧洲人心目中,他是“哈布斯堡王朝争霸时代”的主角。

玛丽一世(Mary I,1516年2月18日-1558年11月17日)英格兰和爱尔兰女王(理论上她是从1553年7月6日, 实际上从7月19日在位一直到1558年11月17日她去世时)。 都铎王朝的第四任也是倒数第二位君主。父亲是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她的母亲凯瑟琳王后是他父亲的第一位王后。

孝懿庄皇后,李氏(逝世于1558年),明穆宗朱载垕嫡妻。昌平人,父德平伯李铭。嘉靖三十二年二月(1553年),嫁给朱载垕,封为裕王妃。生世子朱翊釴(5岁夭折)。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四月卒。朱载垕即位后,追谥李氏为孝懿皇后,和嫡长子朱翊釴为宪怀太子,父亲李铭封为德平伯。明神宗即位后,追尊这位从未见面的嫡母为孝懿贞惠顺哲恭仁俪天襄圣庄皇后。

1558年国内同年三月

1.倭寇犯黄华,磐石卫指挥刘茂、蒲岐千户秦煌、应袭千户魏履谦在海战中死难。

倭寇旋从石马登陆,攻后所,焚劫县城而去。

2.同月倭寇扰虹桥,乡民奋起抗击,阵殁15人。寇继窜登白沙岭。张铁伏兵截击,斩杀甚多。

三月二十三日(4月11日)倭众数千,劫掠瑶岙、芙蓉诸乡,旋攻县城,张铁等拥军坚拒,城得保全。

1558年国内同年四月

四月十二日(4月29日) 倭犯琯头,逼磐石。兵道袁祖庚据城力守,而城外村落被倭劫掠殆尽。十七日(5月4日),倭犯磐石、黄华、白石等地。

四月廿七日(5月14日)至五月十一日(5月28日) 戚继光自台州提兵来乐抗倭,在琯头、瑞里、磐石等地,连战皆捷,共斩倭120余人,俘20余人,救回被掠男女300余人。

1558年1558年出生名人

别所长治(1558年—1580年2月2日),日本战国时期播磨的大名。别所长治为别所安治之子,也是波多野秀治的女婿。织田信长在攻打毛利辉元时以别所长治为前锋,但是由于与丰臣秀吉的不合,以及荒木村重的煽动之下,别所长治便与波多野秀治一起反抗织田信长。

黄汝亭(1558年-1626年),明朝书法家。与米万钟等友好。曾游历黄山,云:“我辈看名山,如看美人,颦笑不同情,修约不同体,坐卧徒倚不同境,其状千变。山色之落眼光亦尔,其至者不容言也。”散花坞之名即出自汝亭。又曾诗咏千佛刻像,“千佛番番风满座”。

米哈伊(1558年-1601年8月9日),在历史上首次将瓦拉几亚、特兰西瓦尼亚和摩尔达维亚三个小国统一在一起的君主。虽然他的统一仅仅持续了6个月,但是已经奠定了今日罗马尼亚疆域的基础,因此他被认为是罗马尼亚最伟大的民族英雄之一。

森长可(1558年-1584年5月18日),日本战国武将,是森可成的次男,母亲为妙向尼。他的弟弟分别是森长定(兰丸)、森长隆(坊丸)、森长氏(力丸)、森忠政,而他的妻子安养院则是池田恒兴之女。

织田信雄(1558年-1630年6月10日)是安土桃山时代、江户时代的武将。织田信长的次男。出家以后号为常真。幼名叫茶筅丸(因为头髪像茶筅一样而命名)。别名北畠具豊、信意。在继承北畠家的时期被尊称为御本所。

刘铤(1558年-1619年),字省吾,抗倭名将刘显之子,南昌人。明朝大将,辽阳总兵。军纪严明,力大无穷,绰号“刘大刀”。

织田信孝(1558年-1583年)是日本安土桃山时代的武将,因为继承支配伊势国的神户氏,也称为神户信孝。

1558年其它

是年,加修县城,扩建北门“堡城”。

1558年历史记载

议定漕规

嘉靖三十七年(1558)正月十一日,户部议复给事中许从龙条议漕规十事:一、每年八月会计本色、折色定数,即行所在有司严限催征,本色不过十一月,以便年内交兑,折色不过十二月,以应逐项解支。二、及时修理运船,查核各处料银工价,务必工力有余,可以坚久。三、运船未到之先,责成水利管河官计处工食,疏通河道。四、重把总之选,凡推补升迁,均应博访明试,务在得人。诸运官积弊,如帮钱、长差、药饵、纸札,过准钱之类,一概禁绝。五、责令各运官籍记每船运军人数,先行送科考验虚实,其逃归者,掌印官不得占护。六、革各衙门所押册钱,每遇该运之年,必造册严立期限,所三日,卫五日,各照原定月粮一两六钱八之数支给,不得故为迟难,科索常例。七、正耗米外,轻斋折银仍旧解淮。以十分为率,三分给运官随船应用,其余尽归于把总。遇有不时动支,须一一关白漕司,不许乾没。八、罢京卫各差,如催攒,起票、掣解、巡逻、起米之类。运船到湾,由通州仓员外郎,大通桥主事限期起剥进仓,以杜骚扰。九、各仓收粮,报晒报收,招阄署佥。各仓委官务在守法奉公,不得拖延时日以生奸弊,违者听巡仓御史参劾。十、自今年改折之外,各所司必须督修南回空船,以备来年新运,以八月内报完,正月出况,三月过淮,使本色不亏,缓急有待,诏如所议施行。

命河南等处助购皇木

嘉靖三十七年(1558)正月二十八日,因顺天、永平二府灾伤,世宗从巡抚都御史马佩的请求,命将购买皇木价银十万两,均派于河南一省及北直隶保定、直定等府。

高翀请令两广等省出银助贵州采木经费

嘉靖三十七年(1558)二月初九日,贵州抚按官高翀等奏:本省采木经费之数,当用银一百三十八万余两,费巨役繁,非一省所能独办。请令两广、江西、云南、陕西诸省通融出银资助。疏呈上,工部以为:各省俱多灾伤,难以资助,可将广东、云南、江西、山西原派盐课大工银督发应用。仍留本省文武官应献助俸银、抚、按、司、道、府官应解赃罪并事例,悉听抚、按官动支。此外,别有权宜良策,令多方计处。世宗依从工部所议。

准江西以粮折纳木价银

嘉靖三十七年(1558)二月十三日,江西因岁办大工木料不足,经巡抚都御史马森奏准,以本省嘉靖三十六年起运南京仓粮三十六万六千石,折银抵偿木价。每石折银零点八两,其中零点五两给军,零点三两补抵木价。不为例。

工部议征京军十万人修建朝门

嘉靖三十七年(1558)二月十三日,镇远候顾寰奏言:朝门工大,京营军力不足,请量令在京各卫所官旗出银募夫,视俸厚薄为差,以助工役,以苏军累。工部以为,每年工兴,多取办营军官为给食,未闻有告病者。近以门工重大,本部议将军夫十万人,分为四班,轮番应役,又以雇募民夫四万六千人助之。可谓劳逸得宜,公私两全,何独累官军且至以银代役?顾寰所请,为姑息之政,不可行。若军中有老弱不堪赴工者,令其自请雇工,有司不问。世宗从工部所议。

户部议理财事宜

嘉靖三十七年(1558)二月二十日,户部尚书方钝奏言:天下财赋,每年入太仓银二百万两,旧制以七分为经费,存积三分备兵事、荒歉,以为常。嘉靖二十八年以前,每年支出最多不过二百万两,少者仅七十万两左右。嘉靖二十九年“庚戌之变”后,每年调兵遣戍,所增兵马数多,饷额增倍。至嘉靖三十四年、三十五年间,宣、大边事益急,一切募军、赈恤等费,俱取于内库,岁无纪极。嘉靖三十年所发京、边岁用银至五百九十五万两;嘉靖三十一年为五百三十一万两;嘉靖三十二年为五百七十三万两;三十三年四百五十五万两;嘉靖三十四年四百二十九万两;嘉靖三十五年为三百八十六万两;嘉靖三十六年三百零二万两。太仓岁入银二百万两之额,不能充岁出之半。于是箕敛财贿,题增派,括赃赎,算税契,折民壮,提编均徭,推广事例由此大兴。地方有事,有司往往奏留,如浙江、直隶被倭患,川贵采木,山西、陕西、宣府、大同,以兵荒,岁入二百万两之额且亏三分之一。而内庭之赏给,斋殿之经营,皇上不时之征取,年初大同右卫告急,入春以来已发宣、大银二十万两。而天下民运至太仓银仅七万,库银积储大约不及十万两。且边臣奏讨日增,以致内藏空虚,官府搜括已尽,民间科派已极。为解决财政危机,特提出七条措施:一、将嘉靖三十四年存积盐引,召商纳银太仓,依原价银一钱加三分,特行超掣。二、将三十三年开派盐引纳米、草本色者,米一石减一斗,草束五十斤减一斤八两。三、将浙江、湖广、江西及南直隶州县原派南京户部仓粮暂借三年,改折一半,发太仓银库。四、江、浙、湖广三省及南直隶州县自嘉靖三十一至三十五年拖欠本色税粮,改征折色,限一年内完解库银。违限不完,仍征本色。五、各处拖欠户部钱粮,自嘉靖三十一年为始,限一年内追解完报。六、各处盐课、盐税悉解户部发过,所在官司不得擅自奏留或别项支用。七、议处赃罚、事例、税契、民兵等银,原因边费浩大而征取,近因营建朝门移助工费。今工部钱粮额足,当分其半还给户部。方钝奏疏呈上,世宗降旨切责其谋国不足,令再议。次日,户部遂先发太仓银五万两,米二万石,豆一万石,支援大同右卫。

吴时来弹劾边臣

嘉靖三十七年(1558)三月初八日,刑科给事中吴时来疏劾宣、大总督杨顺、巡按御史路楷、兵部尚书许论。疏言:杨顺镇守宣大以来,所请库银三十余万两。而该镇兵食则日见空虚,寇势益猖,城堡尽破,杨顺始终未能报效尺寸之功,失体损威,甘受敌侮。路楷,接受贿金七千两,秘不以闻。去冬寇入应州,屠堡七十,男妇被杀三千人。及奉旨勘复,路楷则皆推诿于镇、巡、府、道、州、县,而将其所杀边民冒充为杨顺战功。许论,雷同附和,漫无成画。此三人党屁一辙,何以为陛下分忧?请亟罢此三人,别选忠诚之臣为之,使边患有救。杨顺等人俱为严嵩党徒。此疏送上,世宗问严嵩,严嵩爱莫能救。世宗遂命锦衣卫官校将杨顺、路楷逮捕至京师,许论削职为民,并令兵部侍郎江东暂理宣大总督。

阮鹗贿倭被捕

阮鹗(1509-1567),字应荐,号函峰,南直隶桐城县(今安徽桐城)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历官南京刑部主事、浙江提学副使。倭寇围杭州时,有司拒不许乡民入城避难,阮鹗亲手打开城门,救活居民数以万计。后因依附严嵩亲信赵文华、胡宗宪,被破格升为右佥都御史,巡抚浙江。嘉靖三十六年正月,改为特设福建巡抚。起初,阮鹗主张抗倭。自浙江桐乡被倭围困以后,阮鹗为倭寇威势所压倒,转而主和。及倭寇犯福州时,阮鹗非但不战,反而以银数万两和各种布匹重贿倭寇,并用巨船六艘送倭出海。同时奢侈腐化,贪婪无比,敛括民财千万计。于是御史宋仪望等人纷纷上疏弹劾阮鹗。嘉靖三十七年三月十六日,阮鹗被捕至京。因他事先贿赂严嵩说情,故未予重治,仅革职为民。阮鹗侵盗的饷银,多于胡宗宪,是时皆追还于官府。隆庆元年(1567),阮鹗卒,年五十九。

吴嘉会下狱

吴嘉会(1512-1588),字惟礼,号南野,湖广湘阴县(今湖南湘阴)人。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授行人。历右副都御史,巡抚蓟州镇。终兵部侍郎。嘉靖三十七年三月十一日,奉命疏言战守十二事,亟论如何调兵救援大同右卫以及今后经略大同事宜。疏呈上,得旨允行。三月二十日,御史万民英巡视蓟镇回京时,上疏弹劾吴嘉会巡抚蓟镇期间,侵冒公款,偷工减料,所筑边墙,随筑随倒,致寇乘虚而入。遂诏锦衣卫先逮吴嘉会下狱,候遣官严核钱粮虚出之数,查明之后再作论处。同年七月初三日,吴嘉会被削职为民,万历十六年(1588)卒,年七十七。

刘体乾请革冗吏冗费

世宗为边境告急而财用缺乏所困扰,问内阁首辅严嵩。严嵩说:今库藏空虚,主要是由于理财的人束手无策,不会措划所致,只要裁革冗费,追征地方积公钱粮,立即可得数百万,国用当可充足。请陛下下诏令廷臣议理财之策。世宗以为然。至嘉靖三十七年(1558)三月二十五日,吏部尚书吴鹏等人各应诏上言理财事宜。户部复行二十九事,皆琐细非国体,而请追征旧欠钱粮,并增加赋额,遂大为民困。当时惟有兵科给事中刘体乾上疏反对追征旧欠钱粮和增加赋额的做法。他说:苏轼说过“丰财之道,惟在去其害财者。”今之害最大的是冗吏和冗费二项。历代官员,汉代七千五百员,唐代一万八千员,宋代权冗至三万四千员。本朝自成化五年(1469),武职已超八万员,加上文职共达十万余。今边功升授、勋贵传封请封,机构添设,大臣恩荫,加以厂卫、监局、勇士、匠人等等,岁增月益,不可悉举,多一官则多一官之费。请严令各部,请革冗滥,将可减俸银无数。又听说,光禄寺库银,自嘉靖改元年至十五年,积至八十万两。自嘉靖二十一年以后,供应日增,余藏顿尽。其它各衙门,侵盗尤多。宜明文规定:岁终令科、道官稽查明白,以清冗费。二冗既革,国计自足。舍此而追征旧欠和增加赋额,无非是所汤止沸而已。于是户部商议,请汰各监局人匠。世宗表示同意。

诏恤京师铺商

是时库藏匮竭,户、工二部所欠各项商价银不只五六十万两。坊市民一充商役,即万金之产,无不立破。民有力者,咸诡冒投托,百方营免,有尽室逃避外郡者。久之,上户渐稀,则佥及中户,再复及中下户,是由市巷萧条,即有千金之产,亦惴惴惶惧。于是给事中魏元吉上疏极言铺商困乏,请以太仓银给补未发商价。嘉靖三十七年(1558)三月二十七日,世宗以魏元吉所言甚是,诏恤京师铺商。然而,由于边饷急需,太仓银常常难以供应,故虽有存恤之诏,而商困如故。

吴时来弹劾严嵩纳贿

嘉靖三十七年(1558)三月二十八日,刑科给事中吴时来再次疏劾严嵩贪财纳贿。他说:严嵩执政二十年,文武官升迁去留,悉出其手。又暗中令其子严世蕃出入禁所,批答章奏,招权示威,指使公卿,奴视将帅,贪污受贿,财货山积,犹无厌足。用人唯亲,每行一事,推一官,必先报告严世蕃而后奏。陛下但知议出部臣,岂知此皆严嵩父子私意!许多正直廷臣无不怨恨严嵩。臣以为除恶务本,今边事不振由于军困,军困由于官邪,官邪由于严嵩父子好货。若不速去严嵩父子,边事不可挽救。同一日,刑部主事张翀、董传策也分别上疏劾严嵩。张翀说:自严嵩当政以来,国家钱粮给边者十之四,贿严嵩者十之六。严嵩之富有早已超过数十万,严嵩家之富可知。董传策说:严嵩恬不知戒,居位一日,天下受一日之害。他坏边事,卖官爵,耗国用,用罪人,扰驿传,害人才,必须立即清除。吴时来三人上疏之后,严嵩怀疑除阶是幕后主使者(吴、张为徐阶门生,董则徐阶邑子),密奏世宗。世宗信其言,立将三人下狱,追究主谋者。三人至死不承认,都说是太祖高皇帝教导他们的。宣诏俱发边远烟瘅卫所充军。已而,严嵩疏请致仕,世宗“虽慰留之,然自是已稍厌严嵩。”

兵部奏陈裁省驿递事宜

嘉靖三十七年(1558)四月初九日,兵部奉旨进裁省驿递事宜:国初,以驿递宣传王命,飞报军情。时至今日,成法尽更,糜费十倍,既有站红船,又增设官民座船;既有额定马驴,又增设帮马;既有正差应付,又有借冒关牌,分外逼索。依《会典》事例,应尽毁官民座船,以其费入官。其旱驿马驴,除两京会同馆外,每驿减十之三,非要冲之地减十之五。所过官承,必须正差勘合,勘定职名、地方、夫马之数,方许应付。其他一切分关、倒关、借关、改关及额外铺陈、馈送、折乾等弊,在内听科部、在外听抚按官参革,并以地方所省钱粮之半,解部输边。诏准允行。

户部奏准银钱并用

嘉靖三十七年(1588)四月十一日,户部从御史钟沂奏请,行银钱兼用之法:除起运轻赍粮银外,凡存留,王府及官员折俸、折钞、问罪、纸赎等项,俱得银钱兼用。其民间贸易,许历代旧钱及洪武、嘉靖制式相兼行使,如有富豪阻坏及熔铸钱器者,则绳以重法。

郑晓请严禁各衙门径自受理词讼

先是,南京刑部尚书冯岳上疏说:近来府州县狱囚数多,皆因各衙门滥受民词,不送法司问断,以致淹禁日久,至发生南京上元县越狱事件。请严有司侵官乱法之禁。嘉靖三十七年(1558)六月初三日,刑部尚书郑晓等因之上言:按例,在京军民词讼,俱赴通政司上告,送法司问断,各衙门有应问者,参送法司,不得自决。近来事权不一,诸司各自受词,不复参选,甚至有人以私纸赎谋利,随意审问、拘禁、拷打,颠倒法令,致使良善苦于纷拿,奸顽喜于诈害。请申明《会典》条例,令各衙门通行遵守,使事权归一,亦不至于发生营私舞弊。疏上,世宗命在京军民词讼,各衙门并巡城御史毋得径自受理,违者奏治。

马森奏请江西恢复食用淮盐

先是,江西一省派行淮盐三十九万引,后来南安、赣州、吉安三府改用广东盐,惟南昌等府仍用淮盐二十七万引。于是私贩盛行,袁州、临江、瑞州三府私食广东盐,抚州、建昌、广信三府私食福建盐,致淮盐仅用十六万引,国计大绌。嘉靖三十七年(1558)六月初七日,江西巡抚马森上疏极言其害,请于峡江县建桥设关,禁遏广、闽私贩之路,尽复淮盐旧额,并请增至四十七万引,收其税课,平时价,通商足国。诏可其奏。

曾钧致仕

曾钧,生卒年不详,字廷和,江西进贤县人。嘉靖十一年(1532)进士,授行人,升南京礼科给事中,奏罢各处银场。曾钧则廉疾俗,先后劾参赞尚书刘龙、翊国公郭勋、礼部尚书严嵩等,直声震一时。后出为云南副使,迁四川参政,平贵州苗民起事,进河南左布政使。嘉靖三十一年,以右副都御史,总督河道,修筑草湾河,减除徐、邳等处水患,工成,进工部右侍郎。治河四年,入为南京刑部右侍郎。嘉靖三十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致仕。家居十余年卒,赠刑部尚书,谥恭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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