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名
- 公元前13年
- 年代
- 汉
- 文化纪事
- 扬雄作《校猎赋》、《长杨赋》
- 记载
- 孝成皇帝中永始四年
公元前13年文化纪事
扬雄作《校猎赋》、《长杨赋》
永始四年(前13)十二月,成帝与群臣大猎于上林苑,又遍游宫观作乐。杨雄扈从,归而献《校猎赋》,描叙羽猎时田车戎马器械仪卫之盛,而以为崇尚奢丽侈靡,与尧、舜、成汤、文王为充庖厨而射猎大不相同,并非美政,意在讽谏。次年,成帝为了向胡人夸耀禽兽之多,命右扶风发民入南山,广捕各种野兽,运往长杨射熊馆(故址在今陕西周至),命胡人徒手与搏,自行擒获。扬雄又撰《长扬赋》以记其事,假托翰林主人与客卿子墨的互相辩难,强调胡人虽获我禽兽,我亦已获其王侯,以彰汉威。而行文之中,对成帝此举也提出了委婉的批评。
公元前13年通鉴记载
孝成皇帝中永始四年(戊申,公元前一三年)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大赦天下,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
夏,大旱。
四月,癸未,长乐临华殿、未央宫东司马门皆灾。六月,甲午,霸陵园门阙灾。
秋,七月,辛未晦,日有食之。
冬,十一月,庚申,卫将军王商病免。
梁王立骄恣无度,至一日十一犯法。相禹奏“立对外家怨望,有恶言。”有司案验,因发其与姑园子奸事,奏“立禽兽行,请诛。”太中大夫谷永上书曰:“臣闻礼,天子外屏,不欲见外也。是故帝王之意,不窥人闺门之私,听闻中冓之言。《春秋》为亲者讳。今梁王年少,颇有狂病,始以恶言按验,既无事实,而发闺门之私,非本章所指。王辞又不服,猥强劾立,傅致难明之事,独以偏辞成罪断狱,无益于治道。污蔑宗室以内乱之恶,披布宣扬于天下,非所以为公族隐讳,增朝廷之荣华,昭圣德之风化也。臣愚以为王少而父同产长,年齿不伦;梁国之富足以厚聘美女,招致妖丽;父同产亦有耻辱之心。案事者乃验问恶言,何故猥自发舒!以三者揆之,殆非人情,疑有所迫切,过误失言,文吏蹑寻,不得转移。萌牙之时,加恩勿治,上也。既已案验举宪,宜及王辞不服,诏廷尉选上德通理之吏更审考清问,著不然之效,定失误之法,而反命于下吏,以广公族附疏之德,为宗室刷污乱之耻,甚得治亲之谊。”天子由是寝而不治。
是岁,司隶校尉蜀郡何武为京兆尹。武为吏,守法尽公,进善退恶,其所居无赫赫名,去后常见思。
公元前13年国外大事
条顿人(Teuton)和辛布里人(Cimbri)越过莱茵河进入高卢和北意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