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一起来说说历史上的清朝,说到清朝很多人都是知道的,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王朝,清朝的结束标志着中国封建史的彻底结束,那么,清朝的皇帝也是有很多的,我们今天就一起来看看清朝时期的雍正帝。说到雍正帝,有的人说用雍正帝是一位昏君,有的人这说雍正帝是民主的,为啥当时的雍正帝会发养廉银?这到底是做什么的?有什么样的用途呢?一起来看看吧!
雍正帝素以“严苛”著称,治国、治吏,手段严厉,甚至严酷。居然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给下属涨工资的帝王。
1724年,雍正二年,清朝的文官在年薪的基础上,开始领取数额不等的“养廉银”。当然,级别越高,钱也越多。
从晚清封疆大吏曾国藩的工资条上,能看到他做两江总督时得到养廉银的数量——1.8万两白银,约合300万元人民币。
涨工资当然高兴,但还要多干活儿。什么活儿?征税呗!
与“养廉银”的薪酬政策同时推出的是“耗羡归公”的税收政策。
“耗羡”(又称“火耗”)是向百姓征收税赋时损耗的成本,或者说是额外变相征税的名目。这些变相征税的款项并没有进入国库,而是地方官员中饱私囊了。
“耗羡归公”把暗箱操作的非法征税合法化了,“火耗”的比例按国家规定征收,增加了中央政府的税收,同时也从中给官员们发放“绩效工资”——养廉银。
中国封建社会变法革新运动的基本诉求是增加政府税收,以保证中央各项开支。
雍正朝的新政也是如此,发养廉银不过是激励官员多征税的手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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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涨了工资还是不够。“耗羡”归公了,地方官员还有别的方式对百姓盘剥。为什么呢?
问题出在中国封建官场“低薪养廉”的体制。
从张宏杰的畅销书《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可以看到非常有趣数据:
大清帝国的总督,工资表上的年收入只有区区155两。如果大致以一两兑换200元人民币计算,155两约为人民币31000元,合成月薪约为2583元。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按今天现行的《国家公务员级别和工资标准》省级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是多少钱呢?2510元,和清代几乎一样。这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巧合。
年收入的基本工资155两,绩效工资1.8万两!清朝部长级高官的工资条真是很奇葩。
不过,这些钱看起来已经不少了,却养不活一个一品大员!
这不到2万两白银要供养部长一家老小、聘用智囊团(幕僚)、招聘衙门工作人员(不进编制的“吏”阶层,秘书、科员等),还要负担差旅、邮递等费用,怎么够用啊?
中间大约4万两银子的亏空怎么补呢?除了贪墨,还有别的出路吗?
贪污、受贿的款项一方面为了自己的生存,另一方面也要“接济”上级官员(主要是直属领导)。
在低薪之苦面前——明代官员更惨,钱粮经常拖欠,而且最多发一半,另一半是胡椒等替代品,也有像海瑞这样不受贿、不行贿的,他自己种菜、穿补丁衣服,勉强维持生计。
海瑞在明朝官场起起伏伏,并不顺利,晚年虽然官居二品,但基本上做的是闲差,连明朝最伟大的政治家、改革家张居正都瞧不上海瑞,认为他破坏了官场文化。
极端的清廉等于断了上下级的财路、甚至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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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看,“低薪养廉”无法规避官员贪腐,在封建社会更是形成了制度性腐败。难道皇帝不清楚吗?
皇帝当然知道,而且一清二楚。康熙帝就曾对“清官也拿火耗”的事实了如指掌。
“低薪养廉”绝不是帝王“以德治国”的借口,而是皇帝与官僚集团在绝对权力分配上达成的妥协。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中国封建社会进入高度集权的专制时期,官员作为皇权的代言人,建立了权力集中的“大政府”。
地方政府也是行政、财政、司法等归于一体,在百姓面前一言九鼎,无异于分派到各地驭民的“小号”皇帝。
中国封建社会“外儒内法”的治理模式,使道德、礼教、“人性本善”成为表面文章,而统治者骨子里却把官僚和人民预判为“恶人”。
所以在皇帝眼里,官员都是拿着自己赋予他们的权力向百姓巧取豪夺的。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领高薪呢?钱不够自己解决吧。
雍正出台“养廉银”,颇具讽刺意味,好像是皇帝花钱换取官员的清廉!
也算是赤裸裸的警告:“我给你们高薪了,别再贪了!”
当然,这所谓高薪只是雍正的主观标准,与实际需求差距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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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低薪养廉”更是皇帝引诱官员贪腐、进而控制官僚集团的政治手段。
“苏绰定律”解释得再明确不过了。
其一,天下无官不贪?不怕官贪,就怕官有异志。故以反贪之名,剔除异志贪官,保留听话贪官,这样既可以消除异己,巩固你的权力,又得到民众的拥戴。其二,贪官只要贪,你就有把柄在手,他敢异志,自找死路,故必与你同心同德。
皇帝在与官僚集团的博弈方面,也称得上煞费苦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