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印第安人,大家的印象可能就是头上戴着很多羽毛做成的帽子,脸上身上画的蓝一块黑一块的,穿着兽皮树叶在树林里像猴子一样到处乱跑乱跳。就在北美的16世纪到19世纪这个期间,当地的印第安部落遭到了白人的大屠杀,其屠杀的残忍程度让人难以想象,完全不像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和自由奔放。现在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吧。
美国政府从开始正式建军那天起,命令军队立即向西开进。美国陆军第一团从成立之日起,征剿印第安人就成为它的基本任务。美国联邦正规军队和民兵从事的这种残暴的屠杀和征剿,从1803年(正规军正式开始投入战斗是1811年)一直持续到1892年,差不多进行了整整一个世纪。
在北美殖民史上,“印第安屠杀”一词被经常用于形容被北美印第安人大规模杀害的欧洲人,或被欧洲人大规模杀害的印第安人。理论上说,“屠杀”一词应被用于对非战斗平民或战俘的杀戮上。但在实践中,这一词的使用比较随意,有时候被用于形容一场压倒性的军事失败。因此很多时候“屠杀”与“战斗”容易混淆。
要确定有多少人在这些屠杀中被杀害非常困难。在《野蛮的边界:从Jamestown殖民地到“伤膝”的美国-印第安战争中的暴行》一书中,业余历史学家 William M. Osborn 试图记录下美国边界最终成型前的每一场暴行,从第一次接触(1511年)到边界的形成(1890年),大约有9156人死于印第安人之手,约7193人死 于白人手中。
但是其他历史学家有不同的统计结果,现在最可靠的数字是有21586名双方人员在1850—1890年间死亡、受伤和被俘。另有学者 认为有45000名印第安人和19000名白人在这段时期被杀,这一数字包括了双方被杀害的妇女和儿童。其他的数据则从5000—50万不等。但有一点不 用质疑的是双方在战争中的野蛮暴行——印第安人自己的残忍战争方式和美国人发动的摧毁式的军事行动。
1779年,乔治·华盛顿指示JohnSullivan少将攻打Iroquois人民时说:“(假如)将废物(指印第安人)放到所有定居点附近,那么整个国家将不仅仅是泛滥成灾,而是被摧毁了。”在屠杀灭绝印第安人过程中,华盛顿还指示他的将军说:“在所有印第安人居留地被有效摧毁前不要听取任何和平的建议。”在1783年,华盛顿在把印第安人和狼的相互比较中,他的这种反印第安人情绪暴露无遗:“两者都是掠食的野兽,仅仅在形状上不同。”华盛顿的灭绝政策在他的部队一次又一次屠杀了印第安人以后得以实施。军士们从Iroquois人的死尸上剥皮,“从臀部往下剥皮,这样可以制作出高的或可以并腿而长的长统靴来。”在那场袭击后幸存的印第安人将美国第一总统改名为“城镇摧毁者”。大部分Senca人的城镇都在5年时间内被灭绝。
曾积极参加和推动这种“残酷地驱逐印第安人的行动”的“当时美国许多杰出的民主领袖”之一,就是提出“所有的人都是生而平等的”天赋人权说的美国《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美国第三届总统托马斯·杰斐逊。美国1803年从拿破仑手中购买路易斯安那(即从密西西比河西岸到洛基山麓之间的广大地区)以后,随着疆土大步向西推进而大规模驱逐和屠杀印第安人的一系列事件,就是在杰斐逊的总统任内开始的。
1807年,托马斯·杰斐逊指示他的战争部门,说道;“如果印第安人反抗美国人去获取他们的土地,那么,对印第安人的反抗就要用短柄斧头反击,”杰弗逊继续道,“如果我们约束自己不去举枪迎向这些部落,那么在这些部落灭绝之前我们将不会安静地躺下,或者被驱赶出密西西比河以外。”杰弗逊继续道:“在战争中,他们也会杀死我们中的某些人,但我们会杀死他们全部!”美国人必须“追求灭绝印第安人或者将他们驱赶到我们不去的地方。”
1814年,美国詹姆斯·麦迪逊政府参考1703年北美各殖民地议会作出屠杀印第安人的奖励规定,重新颁布。法令规定每上缴一个印第安人(不论男女老少甚至婴儿)的头盖皮,美国政府将会发给奖金50—100美元(杀死12岁以下印第安人婴幼儿和杀死女印第安人奖50美元,杀死12岁以上青壮年印第安人男子奖 100美元)。
19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特别是1864年后(美国内战结束后),美国人根据林肯颁布的《宅地法》屠杀印第安人的活动达到高潮,许多印第安人村庄在一夜之间变成鬼域。在当地民兵的配合下,美国联邦正规军采取分进合击等战术,集中发起了1000多次不同规模的军事行动,到 1890年代基本上完成了灭绝印第安人的作战任务。
1862年,林肯总统下令绞死了38个明尼苏达曼卡托地区的达可它人苏语部落的38个酋长。这些被绞死的人大部分都是他们部落的神职人员和政治领袖。这些酋长之中没有人犯过他们被美国政府所控告的罪行,林肯总统有意制造了美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冤杀死刑。
美国内战英雄,曾对美国叛乱的南方各州实行“三光政策”的联邦军威廉·谢尔曼将军对此发表意见说:“如果我们今年多杀一点,那么明年要杀的人就少了一点——反正他们都得杀掉,或将他们作为穷光蛋的品种保留下来。”
美国历史学家在有关著作中叙述这段历史时写道:“美国向西、向南、向北叁个方面猛烈推进时,不仅排挤了阻止它前进的国家,并且残暴地粉碎了这些土地上原来的主人──印策安人──的反抗。这种残酷地驱逐印第安人的行动是美国历史上最可耻的污点之一,而当时美国许多杰出的民主领袖也曾积极参加这种行动。”
曾积极参加和推动这种“残酷地驱逐印第安人的行动”的“当时美国许多杰出的民主领袖”之一,就是提出“所有的人都是生而平等的”天赋人权说的美国《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美国第三届总统托马斯·杰斐逊。美国1803年从拿破仑手中购买路易斯安那(即从密西西比河西岸到洛基山麓之间的广大地区)以后,随着疆土大步向西推进而大规模驱逐和屠杀印第安人的一系列事件,就是在杰斐逊的总统任内开始的。
1807年,托马斯·杰斐逊指示他的战争部门,说道;“如果印第安人反抗美国人去获取他们的土地,那么,对印第安人的反抗就要用短柄斧头反击,”杰弗逊继续道,“如果我们约束自己不去举枪迎向这些部落,那么在这些部落灭绝之前我们将不会安静地躺下,或者被驱赶出密西西比河以外。”杰弗逊继续道:“在战争中,他们也会杀死我们中的某些人,但我们会杀死他们全部!”美国人必须“追求灭绝印第安人或者将他们驱赶到我们不去的地方。”
1814年,美国詹姆斯·麦迪逊政府参考1703年北美各殖民地议会作出屠杀印第安人的奖励规定,重新颁布。法令规定每上缴一个印第安人(不论男女老少甚至婴儿)的头盖皮,美国政府将会发给奖金50—100美元(杀死12岁以下印第安人婴幼儿和杀死女印第安人奖50美元,杀死12岁以上青壮年印第安人男子奖 100美元)。
19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特别是1864年后(美国内战结束后),美国人根据林肯颁布的《宅地法》屠杀印第安人的活动达到高潮,许多印第安人村庄在一夜之间变成鬼域。在当地民兵的配合下,美国联邦正规军采取分进合击等战术,集中发起了1000多次不同规模的军事行动,到 1890年代基本上完成了灭绝印第安人的作战任务。
1862年,林肯总统下令绞死了38个明尼苏达曼卡托地区的达可它人苏语部落的38个酋长。这些被绞死的人大部分都是他们部落的神职人员和政治领袖。这些酋长之中没有人犯过他们被美国政府所控告的罪行,林肯总统有意制造了美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冤杀死刑。
美国内战英雄,曾对美国叛乱的南方各州实行“三光政策”的联邦军威廉·谢尔曼将军对此发表意见说:“如果我们今年多杀一点,那么明年要杀的人就少了一点——反正他们都得杀掉,或将他们作为穷光蛋的品种保留下来。”
美国历史学家在有关著作中叙述这段历史时写道:“美国向西、向南、向北叁个方面猛烈推进时,不仅排挤了阻止它前进的国家,并且残暴地粉碎了这些土地上原来的主人──印策安人──的反抗。这种残酷地驱逐印第安人的行动是美国历史上最可耻的污点之一,而当时美国许多杰出的民主领袖也曾积极参加这种行动。”
除了针对印第安人土地的掠夺导致一系列屠杀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国人或者说白人认为自己的文化是文明,而印第安人的文化是完全的野蛮落后。因此,在种族灭绝的同时,对残留印第安人的文化清洗也极为彻底地进行。斯皮尔伯格担任制片的《西部风云》最后一集讲到,19世纪末期,在印第安人中开始流行一种“鬼舞”,美国人认为这种“鬼舞”是野蛮的迷信,同时还是战斗之前鼓舞士气的仪式等,总之,美国人认为这种“鬼舞”对美国有害,1881年下令禁止印第安人跳“鬼舞”,凡是不服从的都将受到严厉惩罚。
一般历史学家都认为,北美印第安人的总数超过1000万,到19世纪末期,只剩下20多万,怎么辩护都难掩美国政府对待印第安人的野蛮灭绝行为。希特勒的集中营大约杀害了世界上三分之一的犹太人,就毫无疑问地确定为种族灭绝,那么,从印第安人残留的人口数量上看,希特勒“只杀了”三分之一犹太人,比例上比“杀”印第安人少多了。
北美最大的苏族部落联盟,到20世纪后期,只剩下大约4万人。2007年,拉科塔部落首领,向美国政府提出了一份申请,要求独立建国,宣布以前同美国政府签订的协议无效,因为美国政府从来没有遵守过曾经与印第安人签订的任何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