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越又名南粤,原为古民族名,是古代越人的一支,分布在五岭以南地区。因其人口众多,同时赵佗立国的核心地带也在南越族居住的地区,因此国名定为“南越国”。
领土范围
南越国最强盛时,北部边界一直到南岭,包括今广西北部的三江、龙胜、兴安、恭城、贺州,广东北部的连山、阳山、乐昌、南雄、连平、和平、梅州,蕉岭一线,大部分地区与长沙国交界.
东部边界一直到今福建西部的永定、平和、漳浦,与闽越国交界;南部疆域包括今整个香港、澳门及海南岛在内,边界一直向南到今越南中部的长山山脉以东及大岭一线以北的地区。
西部边界到达今广西百色、德保、巴马、东兰、河池、环江一带,与夜郎、毋敛、句町等国交界。
行政区划
南越国是在秦朝南海郡、桂林郡、象郡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家。立国之后,赵佗沿袭了秦朝的郡县制。在郡的设置上,赵佗保留了南海郡和桂林郡,并把象郡拆分为交趾郡和九真郡。
南海郡大体包括了今广东省的大部分区域,秦时设有番禺、龙川、博罗、四会、揭阳五县,南越国建立之后,赵佗又在此基础上增设浈阳、含洭两县。
桂林郡包括了今广西的大部分区域,下设的县有布山县,约在今广西贵县辖境,是桂林郡的郡治。四会县,约在今广西四会县及附近地区。
交趾郡、九真郡包括了今越南中北部地区,下设的县可考者只有象林县,其余的不见记载。
国都
番禺是南越国的都城,最初是任嚣攻取岭南后所建,作为南下秦军的指挥中心和秦军的驻扎地,后成为南海郡 郡治。赵佗建立南越国后立即将其扩展为了周围十里的都城。
结合文献记载,其范围大致为:其南界大约在今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向南约300米处,即广州市第一工人文化宫东侧;西界大约至今人民公园;北界与宋代子城北界相接,约相当于今东风路以南;东界在今仓边路
政治制度
南越国的政治制度,很大程度上是对秦在岭南实施的政治制度的沿袭。汉朝建立不久,南越国又臣属于汉,所以汉制也不可避免地会对南越国产生影响。
而南越国的独立性由来已久,所以它的政治措施也有一些系由南越国统治者自行决定的。但总的来说,南越国的政治制度的独创仍是少数,大部分仍为对秦汉之制的沿袭,即以仿秦、汉为主。
法律制度
南越国存在笞刑,也存在黥、劓等肉刑。南越国早期对交趾、九真郡的统治采取“雒将主民如故”的原则,因此在法律制度的选择上交趾、九真两郡更多的还是适用其已经形成的习惯。
第三代南越王婴齐仍“犹尚擅杀生自恣”,“惧用汉法”,直至第四代南越王赵兴才“除其故黥、劓刑,用汉法”,表明了南越国的法律在很长一段时期很大程度上保留了越人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