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主义文学是文艺复兴运动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自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具备了鲜明的新质文化特征和独特的文学品格。

第一,就文学的文化主旨精神而言,人文主义文学与当时的哲学、科学、艺术等领域一样,对人的关注成为这一文学文化精神的核心。

人文主义文学的文化特征

它反对中世纪封建教会鼓吹的以“神”为本,主张以“人”为本,肯定人的价值与尊严。中世纪的封建教会和反动僧侣,出于维护封建统治的需要,利用文学艺术形式,大肆鼓吹神学观念,推崇上帝的绝对权威,文学成了宣传神学思想的工具。而人文主义者则利用自己的创作,通过对艺术形象的描绘,颂扬人的理性和力量、价值与尊严。

他们曾鲜明地提出“人不认识自己,就不能认识上帝”的口号,坚信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正是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很多人文主义作家着力塑造无论在智力上还是在体力上均具有“巨人”风采的崭新形象,并以此与僧侣们鼓吹的神学权威相抗衡。

当然,这种崭新的文学精神并非是人文主义作家凭空独创的结果。古希腊、古罗马文学的强大传统、中世纪文学中的英雄形象、传说中的巨人风貌以及但丁创作中的崭新意识,均为之提供了有益的思想文化启迪。

第二,着力描写现世生活,肯定人的权力,用个性解放反对禁欲主义,用理性反对蒙昧主义,这是人文主义文学的基本题材与主题。

封建教会从上帝万能论出发,认为人是上帝的羔羊,人必须无条件地信仰上帝,思考即罪恶。同样,封建僧侣亦宣扬人不仅先天就是有罪的,而且人的欲望也会产生各种罪恶,所以人必须克制情欲,禁欲苦修,才能在死后升入天国。

因此,在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宗教文学中,对来世生活的描写和宣扬禁欲主义、蒙昧主义成了这一文学的基本题材与主题。而人文主义者则针锋相对,他们赞美理性,认为理性是人和谐发展、追求进步与幸福的重要条件。

人之所以高贵就在于理性的力量。他们还认为,人的个性欲望是人的本质所在,是人的天性。幸福在今世而非来世,因此人有追求幸福与个人自由快乐的权利。

这样,人文主义者在文学创作中便把描写现世生活作为首选题材,让现世生活场景中上演的一部部现实人生的悲喜剧进入文学创作。

许多作家创作出性格丰满、妙趣横生的形象,如快乐的青年、聪明的少女、机智的寡妇、阴险的野心家、邪恶的君主,乃至作为上帝使者的修士、女修道院院长等,他们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智慧以及狡黠等张扬着人的本能的欲望。

这种题材与作品主题的根本性改变,既是与教会思想体系针锋相对的结果,同时也是对古代希腊罗马、中世纪民间文学和骑士文学乃至市民文学某些题材和内容弘扬和继承的结果。

第三,由于文学精神的根本性变更和题材与主题的根本性转换,使得人文主义文学的艺术风貌也发生了极其深刻的变化。

首先,展示人的精神世界、情感特征、欲望要求等成为人文主义文学的基本艺术追求。在中世纪的宗教文学中,神的意志排挤人的活生生情感,干瘪、僵化、苍白和死气沉沉是其艺术的主要特色。而人文主义文学所描写的形象大多充满“情”和“欲”,生机勃勃。

它或充满着昂扬乐观的进取精神,或展示着令人愉快的生活情趣,或蕴涵着人的困惑、渴望及其激情。其次,与展示人的精神风貌相适应,中世纪宗教文学中以“寓意”和“象征”为特点的基本创作方法,已被一种关注现实、关注人生的新方法所取代。

人文主义文学所采取的创作方法基本上是写实主义的,是把文学作为社会的镜子和“时代的缩影”来加以认同的。它继承了欧洲古代优秀的文学传统,广泛地描写了欧洲历史大变动时期的社会生活,展示了社会转型时期人性觉醒的现实。

同时,这一文学也十分注重对古希腊罗马乃至中世纪民间文学、骑士文学中浪漫的、幻想的艺术手法的继承,但在具体创作中又进一步剔除了中世纪文学中的“玄学”和“神秘”的成分。正是这种写实的(欧洲早期现实主义的)方法与浪漫幻想的创作方法的有机结合,使得文艺复兴时期成为欧洲文学发展历史上的一个辉煌的时代。

再者,人文主义文学也扩大了传统文学的体裁领域。原有的一些体裁,如抒情诗、叙事诗、戏剧等,从形式到技巧进一步走向成熟(如将个人欲望、世俗生活、普通人物引进作品,打破悲剧、喜剧的界限等)。

同时,作为近现代文学主要形式之一的十四行诗、框架式短篇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等艺术样式,都发端于这一时期,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种体裁上的鲜明特征,既是人文主义作家继承和借鉴传统体裁形式的结果,同时也是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导致人们视野开阔和个人意识增强的产物。人文主义文学也体现出了鲜明的民族特色。

此外当时一些重要的人文主义作家,一般均是本民族语言的奠基者和文学语言的大师,他们摈弃了当时的官方语言——拉丁语,采用普通老百姓所通晓的俗语、俚语或口语进行创作,取得了极高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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