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考,汉高祖刘邦为巩固统治笼络功臣,颁给元勋“丹书铁券”作为褒奖。刘邦建立汉王朝后,“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制礼仪;又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于宗庙”。其中的“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契”,即皇帝与功臣、重臣之间信守的凭证。
“丹书、铁契、金匮、石室”,即以铁为契,以丹书之,将皇帝与功臣、重臣的信誓用丹砂写在“铁券”上,装进金匮藏于用石建成的宗庙内,以示郑重和保证“铁券”安全。然而,最早的“铁券”并无免罪和免死等特权,仅作为一种加官晋爵封侯的凭证。获赐铁券的功臣及其子孙中,不乏获罪甚至被处死的人。
北魏时期,孝文帝经常为宗亲、近臣颁授铁券,甚至还出现了大臣向皇帝乞求铁券,以作护身之符的现象;隋唐以后,颁发“铁券”已成为常制,凡开国元勋、中兴功臣皆赐予“铁券”,连一些宠宦、宦官也有获得“铁券”的。而且,从隋代起,“铁券”上的丹砂填字渐渐改为用金填字,故后世又将其称为“金书铁券”。唐代最著名的“钱镠铁券”,是乾宁四年(897年)唐昭宗颁赐给吴越国王钱镠的,现仍收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丹书铁券”有了免死的权限,最早在南北朝时期。早期铁券免死次数大多在3次以下。从北魏至唐代,免死次数不断增加,唐代后期,受赐铁券者的子孙甚至可以凭铁券免死1至3次。
宋代时,宋太祖赵匡胤“黄袍加身”,从后周柴家手中谋得皇位,为了安抚民心,下旨厚待柴氏子孙,赐柴氏“丹书铁券”,即使柴氏后人犯罪也不得加刑。家喻户晓的小说《水浒传》中所描写的“小旋风”柴进家的“丹书铁券”,确实有其历史依据。
到了明代,铁券制度进一步完善,明太祖朱元璋从法律上规范了“丹书铁券”的颁授对象,仅限于立有军功,被封为公、侯、伯的勋臣。明代金书铁券分为七等,其中公爵分为一等,侯爵分为二等,伯爵分为三等。各等铁券大小不一,最大的公爵一等铁券高一尺,宽一尺六寸五分。其他各等铁券大体是每等在高和宽两方面都递减五分。最小的伯爵二等铁券高七寸,宽一尺二寸五分。所有的铁券都是一式两件,一件授予获赐者,另一件藏于内府。在需要查验时,只要将它们放在一起,便可真伪立辨。
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大封功臣。李善长、徐达、李文忠等34人获公爵、侯爵封号,并被赐予“金书铁券”。明成祖朱棣即位时,帮助他夺取皇位的“靖难”功臣邱福等26人也都被赐予铁券。
明末,崇祯皇帝还曾给大宦官魏忠贤的侄子魏良卿颁赐铁券。
与唐代的铁券相比,明代金书铁券的券文已有明显变化。一是谋逆不宥,只宥其他死罪;二是免死的次数较少,子孙不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