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袋木偶,又称掌中木偶戏。是福建省的地方传统戏剧。据《漳州府志》载,龙溪地区宋代已有傀儡戏。清中叶后,布袋木偶兴盛,至抗日战争前,龙溪、漳浦、海澄、长泰等县,乡乡有专业或业余戏班。长久以来,它与闽南人民血肉相联,成为其精神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约起源于清代中叶。又名“指头木偶”、“手托傀儡”、“掌上木偶”。在福建南部称为“掌上班”。它是将木偶套在艺人的手上进行表演。体积小(布袋长约七寸左右),操纵灵活,演武戏的速度,比真人的动作快得多,刀枪招架也比真人演得勇敢。大多演出民间故事和神话传说,再加动作活泼,所以最为儿童们喜爱。
所以布袋木偶,亦是一种很好的儿童玩具。过去常在街头演出的扁担戏、北京的“耍苟利子”、福建的“布袋戏”、江西南昌的“被窝戏”等,均属此类。
布袋戏的特长是演员用手指直接操纵,因而动作节奏明快,迅捷有力。龙溪布袋戏以演武戏见长。偶头是其结构的主要部件,雕刻家徐年松、徐竹初父子做出了突出贡献。他们仔细研究戏剧各行当、角色的脸谱,结合自身体验与艺术素养,雕绘出许多深刻体现典型性格的偶头,善恶忠奸,千姿百态。
指掌功夫又是其表演艺术的关键,演员运用偶人不同的立姿、头姿、手姿、步姿,塑造有内心活动的偶人形象,概括、夸张而又真实,而"反套"(表现偶人"背手")和"飞套"(偶人飞出,或腾空、或跃墙,套入另一只手)的操纵技巧,更令人惊叹。布袋演员有三个"自我"--演员、角色、偶人,常双手同时搬演两个以上角色,一心多用,呼应自如,足见其难度与演员的功力。
布袋戏,也称掌中戏,属傀儡戏剧种之一。南宋漳州知州朱熹曾颁文“劝谕禁戏”、“约束城市乡村,不得以禳灾祈福为名,敛掠财物,装弄傀儡”。
明万历《漳州府志》记载:“元夕初十放灯至十六夜止,神祠用鳌山置傀儡搬弄。”说明宋、明年间漳州木偶戏已颇兴盛。
清中叶以后,出现不少布袋戏班社,形成若干不同的流派。主要有福春、福兴、牡丹亭3派,各具特色(后牡丹亭被列入福兴派)。福春派创始人陈文浦,福兴派创始人林鹏。近200年来已传7代,以福春派较盛。
清末民初为漳州布袋戏鼎盛时期,有各类班社100多个。民国10年(1921年)前后,龙溪、海澄等地福春派尚有恒福春等13班,福兴派有金童兴等5班。民国19年,金童兴应侨胞之聘,远渡实叻坡(新加坡)、缅甸仰光一带演出3年之久。抗日战争以后,社会经济萧条,布袋戏走向衰落。
布袋木偶戏表演细腻、栩栩如生。用五指操纵木偶进行的表演,既能体现人戏的唱、念、做、打,以至喜、怒、哀、乐的感情,又能表演一些人戏难以体现的动作,是一种具有高超技艺、精美造型和独特风格的木偶剧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