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古希腊,严格来说古希腊不算是一个国家,只能算是一个民族。只要一说起古希腊,我们大家肯定就会想到了城邦。希腊是被多个城邦组合而成的,城邦数量达到最高峰的时候整个希腊拥有200多个城邦。那么古希腊的城邦与城邦制度有着什么样的特色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古希腊城邦从外部特征上来看,最显著的特征是小国寡民。一般城邦都是以一个城市为中心,包括附近数公里以内的若干村落组成,城邦与城邦之间是以山河海洋为界。其中少量的城邦规模较大,比较雅典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之前,公民大约有15万-17万,外邦人3.5万-4万,奴隶8万-12万。总计约30万人口。具有代表性的城邦公民人口在625-1250之间,领土在50-100平方公里。有的不过是一些很小的居民点。这样一个一个小规模的政治实体就是一个独立国家,所谓希腊世界就是由数亿百计的城邦构成的。
从外部特征来说,小国寡民的国家并不是古希腊所独有,希腊城邦最本质的特征在于它们的社会政治结构,也就是公民的自治团体。
所以城邦都是由三个身份集团构成:奴隶、无公民权的自由人和自由公民。他们在城邦权力体系中的地位截然不同。
奴隶。奴隶与自由人的区分是城邦制度的基础。奴隶没有独立的人格,他们依附和从属于主人,是奴隶主有生命的财产。奴隶主可以任意支配和出卖他们。在法律上,奴隶没有政治身份,没有任何政治权利,他们不属于城邦的成员,不能进入公共生活领域。
无公民权的自由人。包括妇女和自由的外邦人。外邦人是不具有本帮血统因而没有公民身份的自由人。他们没有政治权利,不能参加城邦的公共生活和宗教祭奠,也不能占有土地。占人口半数的妇女,即公民的配偶和女性后代,也是自由人,和外邦人一样没有政治权利。
自由公民。公民的本质特征在于享有政治权利,他们属于一种特殊的身份团体。一般来说,自由父母双方都是希腊自由人的男子才能获得公民身份。公民被视为一个封闭的学员团体、宗教团体和政治团体。外邦人、妇女和奴隶被排除在外。从本质上说,城邦就是自由公民的自治团体,是公民在法律之下分享权利和义务的我政治实体。
城邦政治是极其多元化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城邦主权实体的多元化,二是城邦政治制度的多元化。大多数城邦的政治制度都是变动不居的。亚里士多德曾经就指出,雅典的政治制度从建成到他的时代,共经历了11次重大的变革。各城邦政治制度演进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大约都经历了王政时代、贵族政治、僭主政治、民主政治等阶段。希腊城邦制度是一系列政治改革的产物。城邦的改革一般都是平民地位上升的结果,所以,改革也会促进民主制度的建立。但是,希腊城邦的民主仅限于公民范围内,是非常狭隘的民主。
由于公民团体规模狭小,城邦普遍实行直接民主制度,公民通过公民大会或陪审法庭等机构直接参与讨论和决策。为了保证下层公民参与政治生活,雅典自伯里克利时代起实行公民津贴制度,使每个参与城邦的人都能得到相当于普通工人一天工资的津贴,以此来鼓励下层平民参政。这些制度使公民实现了极高的政治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