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学上,癌(cancer)是指起源于上皮组织的恶性肿瘤,是恶性肿瘤中最常见的一类。相对应的,起源于间叶组织的恶性肿瘤统称为肉瘤。一般人们所说的“癌症”习惯上泛指所有恶性肿瘤。
目前较为明确的与癌症有关的因素可分为外源性和内源性两大类:
1、外源性因素
(1)生活习惯如吸烟等不良生活习惯,与癌症发生密切相关。约1/3因癌症而死亡的患者与吸烟有关,吸烟是肺癌的主要危险因素。摄入大量烈性酒可导致口腔、咽喉、食管恶性肿瘤的发生。
高能量高脂肪食品可增加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结肠癌的发病率。饮用污染水、吃霉变食物可诱发肝癌、食管癌、胃癌。
(2)环境污染与职业性空气、饮水、食物的污染均可对人类造成严重危害。
世界卫生组织已公布的与环境有关的致癌性物质包括:砷、石棉、联苯胺、4-氨基联苯、铬、乙烯雌酚、放射性氡气、煤焦油、矿物油、偶联雌激素等等。环境中的这些化学的或物理的致癌物通过体表、呼吸和消化道进入人体,诱发癌症。
(3)天然及生物因素天然因素也可以致癌,例如在一定条件下紫外线可引起皮肤癌。生物因素主要为病毒,其中1/3为DNA病毒,2/3为RNA病毒。
DNA病毒如EB病毒与鼻咽癌、伯基特淋巴瘤有关,人类乳头状病毒感染与宫颈癌有关,乙型肝炎病毒与肝癌有关。RNA病毒如T细胞白血病/淋巴瘤病毒与T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有关。
此外,细菌、寄生虫、真菌在一定条件下均可致癌,如幽门螺杆菌感染与胃癌发生有关系,埃及血吸虫病被证实可诱发膀胱癌,黄曲霉菌及其毒素可致肝癌。
(4)慢性刺激与创伤创伤和局部慢性刺激如烧伤深瘢痕和皮肤慢性溃疡均可能发生癌变等。
(5)医源性因素如电离辐射,如X线、放射性核素可引起皮肤癌、白血病等;细胞毒药物、激素、砷剂、免疫抑制剂等均有致癌的可能性。
2、内源性因素
(1)遗传因素真正直接遗传的肿瘤只是少数不常见的肿瘤,遗传因素在大多数肿瘤发生中的作用是增加了机体发生肿瘤的倾向性和对致癌因子的易感性,即所谓的遗传易感性,包括染色体不稳定、基因不稳定以及微卫星不稳定。
如家族性结肠腺瘤性息肉者,因存在胚系细胞APC基因突变,40岁以后大部分均有大肠癌变;Brca-1、Brca-2突变与乳腺癌发生相关,发生率达80%以上。
(2)免疫因素先天性或后天性免疫缺陷易发生恶性肿瘤,如丙种蛋白缺乏症患者易患白血病和淋巴造血系统肿瘤,AIDS(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发生率明显增高。但大多数恶性肿瘤发生于免疫机能“正常”的人群,主要原因在于肿瘤能逃脱免疫系统的监视并破坏机体免疫系统,机制尚不完全清楚。
(3)内分泌因素体内激素水平异常是肿瘤诱发因素之一,如雌激素和催乳素与乳腺癌有关,生长激素可以刺激癌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