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刑最早出现于五代时期,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共需要用3357刀,并且要在最后一刀,也就是第3357刀,要将罪犯刺死,才能凌迟成功。

凌迟处死的凌迟是什么意思

定义

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代,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

历史发展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据说未割满三天,刀数也只有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后就死去,由于未达到割满三天,割三千六百刀,所以据传连刽子手也受到了处罚,刘瑾第一天被割完后还喝了一点粥,第二天又继续受刑。明朝的方孝孺就是不尊崇朱棣的旨意,而被凌迟。

适用对象

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中的一些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明太祖时期尤为突出。

行刑方法

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后枭首。但实际上比八刀要多,清朝就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

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二十三、二十刀四切两腿。

书籍记载

凌迟又称“剐刑”。始于五代。《宋史·刑法志一》:“凌迟者,先断其支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京本通俗小说·错斩崔宁》:“陈氏不合通同奸夫杀死亲夫,大逆不道,凌迟示众。”元关汉卿《窦娥冤》第四折:“张驴儿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押付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明沉采《千金记·延访》:“告元帅,拿这李左车,不知是要粗凌迟碎凌迟他。”

《老残游记》第十六回:“六千金买得凌迟罪,一封书驱走丧门星。”鲁迅《且介亭杂文·隔膜》:“运命大概很悲惨,不是凌迟,灭族,便是立刻杀头,或者‘斩监候’,也仍然活不出。”清钱泳《履园丛话·耆旧·香洲先生》:“忽命舆大搜张室,得木杵於牀下,血痕殷然,尺寸与格伤合,遂定以凌迟详报。”《清史稿·诸王传六·允禩》:“张明德坐凌迟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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